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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叁章 去路无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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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相信

你我一定能自由

做我们所要做的事,

决没有旁人来毁谤,

再没有父母来干涉了!

《爱眉小札》序(一)

振宇连跑了几次,逼我抄出志摩的日记。我一天天的懒,其实不是懒,是怕!真怕极了。两年来所有他的东西我一共锁起,放在看不见的地方,总也没有勇气敢去拿出来看,几次三番想理出他的信同日记去付印,可是没有看到几页就看不下去了。因为我老是想等着悲哀也许能随着日子一天天的溶化的,谁知事实同理想简直不能混合的。这一次我发恨地抄,三千字还抄了三天,病了一天,今天我才知道,等日子是没有用的。不看,也许脑子的印象可以糊涂一点,自己还可拿种种的假来骗自己。可是等到看见了他那像活的似的字,一个个跳出来,他的影子也好像随着字在我眼前来回地转似的,到这时候,再骗也骗不住了,自己也再止不住自己的伤感了,精神上又受不住,到结果非生病不可。所以我两年来不但不敢看他的东西,连说话也不敢说到他,每次想到他,自己急忙想法子丢开,不是看书就是画,成天只是麻木了心过日子,什么也不想,什么也不管。

这本日记是我们最初认识时候写的,那时我们大家各写一本,换着看的。在初恋的时候,人的思想、动作,都是不可思议的。他的尤其是热烈,有许多好的文字,同他平时写的东西完全不同,我本不想发表的,因为他是单独写给我一个人的,其中大半都是温柔细语,不可公开的。不过这样流利美艳的东西,一定要大家共同欣赏,才不负它的美。所以我不敢私心,不敢独受,非得写出来跟大家同看不可,况且从前他自己也曾说过:“将来等你我大家老了,拿两本都去印出来送给朋友们看,也好让大家知道我们从前是怎样的相爱。等到头发白了再拿出来看,一定是很有趣的。”他既然有过意思要发表,我现在更应该遵他的遗命,先抄出一部分,慢慢地等我理出了全部的再付印成一本书,让爱好的朋友们都可以留一个纪念。

三月十九日,小曼灯下

《爱眉小札》序(二)

今天是志摩四十岁的纪念日子,虽然什么朋友亲戚都不见一个,但是我们两个人合写的日记却已送了最后的校样来了。为了纪念这部日记的出版,我想趁今天写一篇序文,因为把我们两个人呕血写成的日记在这个日子出版,也许是比一切世俗的仪式要有价值、有意义得多。

提起这两部日记,就不由得想起当时摩对我说的几句话,他叫我“不要轻看了这两本小小的书,其中哪一字、哪一句不是从我们热血里流出来的?将来我们年纪老了,可以把它放在一起发表,你不要怕羞,这种爱的吐露是人生不易轻得的”。为了尊重他生前的意见,终于在他去世后五年的今天,大胆地将它印在白纸上了,要不是他生前说过这种话,为了要消灭我自己的痛苦,我也许会永远不让它出版的。其实关于这本日记也有些天意在里边。说也奇怪,这两本日记本来是随时随刻他都带在身边的,每次出门,都是先把它们放在小提包里带了走,唯有这一次他匆促间把它忘掉了。看起来不该消灭的东西是永远不会消灭的,冥冥中也自有人在支配着。

关于我和他认识的经过,我觉得有在这里简单述说的必要,因为一则可以帮助读者在这两部日记和十数封通信之中,获得一些故事上的连续性;二则也可以解除外界对我们俩结合之前和结合之后的种种误会。

在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(说来也十年多了),我是早已奉了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同别人结婚了,虽然当时也痴长了十几岁的年龄,可是性灵的迷糊竟和稚童一般。婚后一年多才稍懂人事,明白两性的结合不是可以随便听凭别人安排的,在性情与思想上不能相谋而勉强结合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一件事。当时因为家庭间不能得着安慰,我就改变了常态,埋没了自己的意志,葬身在热闹生活中去忘记我内心的痛苦。又因为我娇慢的天性不允许我吐露真情,于是直着脖子在人面前唱戏似的唱着,绝对不肯让一个人知道我是一个失意者,是一个不快乐的人。这样的生活一直到无意间认识了志摩,叫他那双放射神辉的眼睛照彻了我内心的肺腑,认明了我的隐痛,更用真挚的感情劝我不要再在骗人欺己中偷活,不要自己毁灭前程,他那种倾心相向的真情,才使我的生活转换了方向,而同时也就跌入了恋爱了。于是烦恼与痛苦,也跟着一起来。

为了家庭和社会都不谅解我和志摩的爱,经过几度的商酌,便决定让摩离开我到欧洲去作一个短时间的旅行;希望在这分离的期间,能从此忘却我——把这一段因缘暂时的告一个段落。这一种办法,当然是不得已的,所以我们虽然大家分别时讲好不通音信,终于我们都没有实行(他到欧洲去后寄来的信,一部分收在这部书里)。他临去时又要求我写一本当信写的日记,让他回国后看看我生活和思想的经过情形,我送了他上车后回到家里,我就遵命的开始写作了。这几个月里的离情是痛在心头、恨在脑底的。究竟血肉之体敌不过日夜的摧残,所以不久我就病倒了。在我的日记的最后几天里,我是自认失败了,预备跟着命运去漂流,随着别人去支配;可是一到他回来,他伟大的人格又把我逃避的计划全部打破。

于是我们发现“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”。可是那时的环境,还不容许我们随便的谈话,所以摩就开始写他的“爱眉小札”,每天写好了就当信般的拿给我看,但是没有几天,为了母亲的关系,我又不得不到南方来了。在上海的几天我也碰到过摩几次,可惜连一次畅谈的机会都没有。这时期摩的苦闷是在意料之中的,读者看到“爱眉小札”的末几页,也要和他同感吧!

我在上海住了不久,我的计划居然在一个很好的机会中完全实现,我离了婚就到北京来寻摩,但是一时竟找不到他。直到有一天在《晨报》副刊上看到他发表的《迎上前去》的文章,我才知道他做事的地方。而这篇文章中的忧郁悲愤,更使我看了迫不及待地去找他,要告诉他我恢复自由的好消息。那时他才明白了我,我也明白了他,我们不禁相视而笑了。

以后日子中我们的快乐就别提了,我们从此走入了天国,踏进了乐园。一年后在北京结婚,一同回到家乡,度了几个月神仙般的生活。过了不久因为兵灾搬到上海来,在上海受了几(个)月的煎熬我就染上一身病,后来的几年中就无日不同药炉做伴,连摩也得不着半点的安慰,至今想来我是最对他不起的。好容易经过各种的医治,我才有了复原的希望,正预备全家再搬回北平重新造起一座乐园时,他就不幸出了意外的遭劫,乘着清风飞到云雾里去了。这一下完了他——也完了我。

写到这儿,我不觉要向上天质问为什么我这一生是应该受这样的处罚的?是我犯了罪吗?何以老天只薄我一个人呢?我们既然在那样困苦中争斗了出来,又为什么半途里转入了这样悲惨的结果呢?生离死别,幸喜我都尝着了。在日记中我尝过了生离的况味,那时我就疑惑死别不知更苦不?好!现在算是完备了。甜、酸、苦、辣,我都尝全了,也可算不枉这一世了。到如今我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?不死还等什么?这话是现在常在我心头转的。不过有时我偏不信,我不信一死就能解除一切,我倒要等着再看老天还有什么更惨的事来加罚在我的身上!

完了,完了,一切都完了,现在还说什么?还想什么?要是事情转了方面,我变他,他变了我,那时也许读者能多读得些好的文章,多看到几首美丽的诗,我相信他的笔一定能写得比他心里所受的更沉痛些。只可惜现在偏留下了我,虽然手里一样拿着一支笔,它却再也写不出我回肠里是怎样的惨痛,心坎里是怎样的碎裂。空拿着它落泪,也急不出半分的话来。只觉得心里隐隐的生痛,手里阵阵的发颤。反正我现在所受的,只有我自己知道就是了。

最后几句话我要说的,就是要请读者原谅我那一本不成器的日记,实在是难以同摩放在一起出版的(因为我写的时候是绝对不预备出版的)。可是因为遵守他的遗志起见,也不能再顾到我的出丑了。好在人人知道我是不会写文章的,所留下的那几个字,也无非是我一时的感想而已,想着什么就写什么,大半都是事实,就这一点也许还可以换得一点原谅,不然我简直要羞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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